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大眾認知?

一、以一個「初生的社會環境」來說:
一切都從零開始,有什麼規定,照什麼走。
因此該規定,就必須考量完整與未來性。

二、以一個「發展許久的社會環境」來說:
一切都需要考量原本的問題,
並且還要考量許多政治、經濟等因素,
最後可能導致無法落實有效的法案或政策。

改善建議:
一、大方向:
1.要考量每個在位的人,是否具備相關專業能力、經驗等,並考量其品格
2.從小區域試辦著手、短期評估,因為尚未實施的方案,除非總管理者有相當經驗並且對於整體環境有相當連結,否則經驗只是經驗,未密切聯繫或取得支持,再好的方案還是無法獲得好的結果。
3.設置實體(如單一窗口、馬上辦中心)與虛擬(整合資訊網站),以確保相關資訊慢慢獲得大家的使用,並成為習慣(不會有到處都有訊息,要聽誰的問題)
4.法案與政策必須有一個發展時期,並不是公告實施,就能被落實,因此要落實,可考慮分類與分割成小方案落實,但重要的是「種子與模範」,否則落實礙於人力與宣導費用,最後只有一點成效!

做一點=白做
(如果不徹底將某些方案有連貫性,並加以有組織及方法去落實,那麼一點一點做,最後不會累積成全部,反倒是可能連原來的那些點都忘了、被忽略的)

輕重緩急:每個單位都希望被重視,基本上不會衝突,但資源與經費有限,我們該嘗試其他方式:
1.中央統籌,號召專業人士、學術團體、民間代表與政府共商對策
2.單一統一知識與資源庫:不用各地方花一點一點經費,根本做不出什麼,反而將大部分屬於方案籌備、研發、改革、整合方面由中央政府做,落實由地方做,但地方要提供「反應」(如皮膚感知回應給大腦,並採取應變)

有些單位與社團提供了許多不錯的方案實施經驗,或許可供未來改革參考。
早期高雄家扶中心的志工團「大哥姊生活輔導團」,培訓志工到案家輔導兼觀察案家狀況與需要,適時回報給專業的社工與中心做為「確實問題依據」,再研討或提供適當資源來幫助個案與其家庭改善。PS:有別於早期社工人力不足,有時無法看出案家真正的問題,因為大部分家長可能不會說真話,又案童礙於家長在也不敢說出問題,但該方案志工因為長期與案童及家長相處,久而久之家長或案童就會將真正想說的話說出,且該案家也會比較聽志工的話與建議!

陳站長
2010.6.3

2023/11/03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