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處罰」不能根本解決問題,反而讓問題越弄越糟!
交通失序與交通秩序:
交通失序:指當今交通亂象,包含違規、龐雜的交通環境與政策….。運用「交通違規處罰」作為改善「交通安全」問題,不但無法改善「違規行為」,反而「增強違規行為」(根據行為科學研究,處罰會帶來「負面增強」效果)。特別是「違規行為」是因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加上複雜的交通環境,更讓人民難以遵行。因此「處罰」無法讓人民因此「了解交通」,反而會陷入「獸性狀態」(「獸性狀態」:本能的逃避,戰鬥等非理性的反應,請參考「部落領導學」一書)。
PS.網路普及造就媒體訊息呈現「負面的交通訊息」,導致人民本能觀看,進而從潛意識模仿(學習)錯誤的交通行為,因此如何「改善交通」,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改善媒體訊息」,因為媒體具有「潛在教育」的影響。
交通秩序:包含容易理解的交通規則、環境,且政府相關單位統整一致的交通認知與管理原則(參見「黏力」一書中的「指揮官意圖」及「部落領導學」一書中的「多項改善策略」)。
花大錢做「交通工程」,並無法改善「交通違規」行為,對交通亂象,幫助極為有限:
顯見「交通改革」並非「傳統交通人」的專業,因為改善「交通違規行為」的關鍵在「行為科學」,否則採取「傳統交通違規處罰」,只是在用「強權壓制」,無法根本解決「一知半解的交通認知」,可以說人民的交通認知,只有小學程度,但交通環境龐雜專業,沒有高中程度,恐怕難以理解與適應。
找到改善「交通違規」的關鍵,「交通狀況」必能「從混亂導向秩序」~
改革交通,關鍵在「交通素養」(自律,與認知)的提升,不去改善交通素養,其他再多的改善、再嚴厲的處罰,都難以解決「違規行為」問題,因為交通違規者並非「故意違規」,而是交通整體環境與規範太龐雜、未能及時導正(違規習慣),最終讓全民陷入更複雜、更情緒化的僵局,以致「交通衝突」臨界點,隨時在各地爆發……。
以「個案輔導概念」導入改善「交通違規」為例:
如何有效改善「交通違規行為」,可導入「個案輔導」的概念:
採取專業手法,避免傳統「違規舉發處罰」流於形式的機制。
「個案輔導」運用在改善「違規個案」:
1.先診斷「個案」的交通狀況:
包含診斷個案交通習慣、交通履歷,即可很清楚看到個人的「交通狀況曲線」,也就能徹底了解「個案的整體狀況」(絕對不是傳統籠統的「交通違規紀錄」、傳統的「交通管理處罰機制」能夠比較的)。
其中,「交通習慣」,絕對不是「個人陳述」那麼簡單,因為當今缺乏「交通素養」,所以其陳述根本沒有什麼「改善價值」,因此必須導入「科技工具:行車紀錄系統(包含:影像、駕駛系統、行車動態等紀錄)。
2.根據「交通狀況」(病因),對應「交通處方」:
逐步建立「交通病因」,以及「對應的處方」,就能更有效、及時改善個案狀況,並避免再發生。
3.運用行為科學:
人去控制車輛,而人的行為受到大腦掌控,因此大腦裝了什麼?記憶與經驗都是「行為科學」的核心,若不運用「行為科學」去了解「為什麼會有違規行為」,那麼採取傳統的「違規處罰」,將無法有效根除違規行為,甚至會造成「反效果」(根據研究:處罰會造成「負面增強」效果),至於其他「行為科學」的運用,將更人性化、更容易被接受、因材施教、被理解與關懷的正向管理、改善機制。(另外可參考:小習慣、神經可塑性….等書提到的技術)
4.運用科技工具:
傳統紀錄無法呈現完整與關鍵問題,因此必須確保「個案診斷」的病因(違規或缺乏哪些交通內涵),而診斷、紀錄個案的「交通行為」與「車輛動態」,才能確實了解「個案交通狀況」,也才能夠提出精準的「改善方案」。科技工具,不是「違規取締設施」,而是「交通行為偵測」,找出「缺失行為」,才知道「個案」有哪些「缺失」,然後彌補改善。
現在人手一機,透過「交通APP」,能夠做到「科技設備整合運用」,如整合行車紀錄器、駕駛行為紀錄、行車狀況記錄、交通設施狀況記錄等。
5.交通管理系統建立與運用:
有了科技輔助,就能解決「人為無法做到的事」,特別是當今人車眾多、個別認知狀況複雜,導致交通行為更難以掌控。因此導入「科技管理」,讓人民逐步熟悉「運用工具」,才能確保精準、專業、可信賴、充分且即時的訊息與服務,讓管理層、民眾都能輕易掌握「交通資訊」、學習「交通規則」、熟知「交通狀況」,就能確保整體「交通安全」。
6.輔導改善媒體訊息:
紛亂的網路媒體訊息,間接影響「觀眾認知」,讓政府更難以規範及管理,甚至造成誤導。
例如:正確做法應是學習交通法規、依法判斷處理原則,而不是教導「如何避重就輕的陳述以規避警方調查或法律責任」。
另外,因為媒體具有「潛在教育與影響認知」,所以媒體自由應先建立在「媒體素養」,其中若報導交通,則應先具備「交通素養」之上,那麼政府要做的不只是被動的等檢舉才去調查處置,而是主動積極協助民眾與媒體提升,讓廣大的媒體能協助正向發展。
陳站長:台灣可以做「世界交通典範」
而不再陷入低端思維困境,不但可以有效改善台灣交通亂象,建立系統與經驗後,更能提供其他國家改善交通問題~
「交通典範」要做的就是:
1.提升全民交通素養
2.改善交通設施
3.改善交通管理機制… Continue reading
陳站長:當我大姊被酒駕撞死後,感受到車禍受難家屬的無助,在車禍處理告一段落後,希望不要再有人遭受車禍傷害,因此化悲憤為力量,致力「車禍防治」三十餘年。
車禍受難家屬的無奈:
當肇事者找來談判竟說:「若不和解,一毛都別想!」,無奈只能和解!
當時若不是「車禍鑑定權威」張德峻等老師的協助,差點還被對方誤導….
發願致力「車禍防治」:
陳站長家人幸得到車禍鑑定專業的協助,很快釐清肇責….
但再多專業與後續的協助,也無法挽回親人離世!
因此,開始嘗試將獲得幫助的「車禍處理」經驗,分享到網路,來協助同樣受到「車禍所苦」的民眾。
(包含分享到:李警官治安交通網、東森車禍自助部落格、自行架設「交通鑑定資訊網」….)
然而,經過多年的學習後逐步發現,等「車禍發生後」即使再專業也無法彌補車禍造成的傷害!
因此架設「車禍防治聯盟」,致力發掘「車禍肇因」,並宣導「車禍防治」觀念!
PS「交通素養」是車禍防治的關鍵!
「爭路權」應先「確保安全」:
也許許多人認為自己的「主張」是正確的(不會有人去做自己反對的事),但有許多主張並非絕對(例如:早期有人要求「全面廢除兩段式左轉」,但後來發覺有其存在的必要,改以「不強制兩段式左轉」…)。因此,沒有人能保證主張是完全正確,所以再此依據平常觀察提出「實際問題」,表面上主張很簡單,但實際上當人民「不了解」的時候,將會任意在車道上騎車或開車,因此在政策上就必須更加嚴謹,並先確保安全,而不是為了爭路權,忽略民眾從舊認知與習慣,要改變過程中造成的衝突(有人認為可以騎,有人認為不行,兩者就會產生衝突,所以應先確保兩者認知,也就是先熟悉「交通規則」與環境,再逐步擴展享有的權益….)。
PS.當今交通規則,並未全面禁止機車行駛左側(但由於宣導不力、規劃過於複雜,導致很多人難以遵行!)。
另外有人一看到外側車道車禍,就指責為「內側禁行機車」造成的後果,卻忽略「內側同樣也發生車禍」,卻完全不提…..。
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設置「網路監視器」全民一起來監督,並作為日後實際探討與改善的依據。
絕不容許「網路汙衊與霸凌」:
早已聽聞部分主張「路權團體」(與其支持者),對不同主張內容竟以非理性方式「貶損他人」(難道要讓他人再次受到傷害?),即使向該粉絲團檢舉也無效,為此只能公開譴責!
交通陷阱:以博愛一路與龍德新路口(高禾醫院旁)之自行車專用道為例
自行車專用道,未設斜坡,導致路面「高低落差」約15公分。
根據Google街景圖,在2020年6月仍為斜坡,但2022年2月至今(2025/01)三年了,卻沒改善為斜坡(作為自行車進出該專用道),使得自行車騎士在不注意的情況下,恐會造成騎士摔倒、自行車損害。
從此案例可以看出,交通設施從「規劃、施工、驗收、後續追蹤」缺失,加上民眾缺乏「交通安全設施覺察」(估計至今超過上百萬人次經過,卻沒有人通報,相關單位亦沒有察覺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