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劃紅線或交岔路口十公尺內都不能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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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衝突!
停車糾紛當事者蔡老先生說:「我問他女朋友,我有撞到妳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劃紅線或交岔路口十公尺內都不能停車所以雙方就「違規」部份,都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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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人衝突扯上選舉 當事人兒子:我們家沒分藍綠
…蔡老先生和余OO爆發衝突的地方位在台北市永吉路上五分埔市場對面的一個三角窗,當時蔡老先生倒車準備停一個車位,余OO女友的座車也同時間想停進去,雙方差點擦撞,爆發衝突。
這個位子原本有部轎車準備離去,蔡老先生開著綠色的小貨車先開到一旁準備停進去,向後倒車時,余OO女友的坐車卻迅速開進去,兩部車子接近平行排列,車門邊差點擦撞。
停車糾紛當事者蔡老先生說:「我問他女朋友,我有撞到妳嗎?她也說沒有啊!」余OO
的女朋友口說沒事,但余OO似乎不這麼認為。余O甚至說,對方拿兒子的身分大作文章,蔡家大喊冤枉。
…蔡家則表示,誰都沒想到停個車會衍生出這樣的風波,竟然還被說成跟政治有關,雙方互告傷害,目前全案已交由信義分局調查,釐清這場糾紛。
東森新聞報 2008/01/20 記者陳敏如、許舒銘/台北報導
陳站長:
就本件來看,雙方都有錯!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劃紅線 或交岔路口十公尺內 都不能停車
所以雙方就「違規」部份,都有錯!
個人認為,如果當事人是「警察,民代,立委,官員…」就非常不應該,
因為身為人民的保母或代表,應做人民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