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駕駛人是車輛操控的關鍵者,也就是車輛的靈魂~

如果車輛控制不當,必然會造成事故。
操控車輛必須了解車輛,然後了解道路狀況,然後交通法規~~~

駕駛人的行為改善要素:
1.熟悉法規:對於交通法規的熟悉,並且變成熟能生巧的經驗與習慣,而不是處在一知半解
2.禮讓優先:知法必須守法,其中最重要的觀念就是「道路優先權」,也就禮讓「優先權」(例如:閃紅燈方向的車要讓閃黃燈方向的車先行、支線道車要讓幹線道車先行、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
3.安全駕駛:了解法規,更要懂得「如何預知與迅速反應」,那就是「安全駕駛」(防禦駕駛)
4.道安機制:交通安全的落實,必須仰賴教育與導正,讓違規與錯誤的行為被導正,讓正確的行為被尊重與獎勵。其中關於懲罰是指「違規舉發與處罰」,讓違規人知道其違規行為,並且透過處罰使其行為被導正,若違規舉發消極、或舉發卻被撤銷導致沒有公平正義時,違規行為就會擴大,進而影響抑制違規而導致交通事故大增。
5.整體配套:改善交通,重要的駕駛人改善之後,也必須改善相關設施、相關法規、相關組織功能等。例如:某區域人口倍增,應增設適量的停車空間、道路與相關設施,以確保交通順暢與安全。另一個問題是,再多的停車空間,若沒有科技的即時資訊整合運用,將使得駕駛人不知道哪裡有停車位,以至於浪費時間在目測,卻永遠也看不到,眾多的停車空間。因此一味的取締違規停車,不是根本的解決辦法,務必要整體調查研究,讓設施配套達到應有的水準之後,若駕駛人還不能夠遵守規範,那麼就該取締處罰。(然而,即使有最好的停車資訊,若沒有把該資訊傳達給駕駛人,並且協助其使用,那麼所以努力還是無法落實,其成效必然還是有限,因此必須達到相關配套整合,最後確保都能夠落實並達到預期,才算是最佳解決方案)

文/陳站長 2015.08.11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