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機車傷亡問題,陳站長提供一些想法與見解~
1.統計方法不完善,不一定有參考價值
以機車直行或轉彎造成的傷亡統計,並未明確提到,直行與轉彎是否為路口有遮蔽物(如植栽)、號誌設定問題(如號誌桿設置於安全島,卻移除兩旁號誌燈桿,讓機慢車的號誌辨識率降低)、或路口設計標示過於複雜等因素
2.駕駛人欠缺完善教育與經驗:
駕駛人的經驗值與交通資訊不足或誤解
大部分駕駛人基礎常識與資訊錯誤,是交通問題最大關鍵,但卻未曾受過重視,大家似乎只把”交通安全”當作小學生的課程一樣看待~
基礎常識差,加上交通單位規劃與管理能量不足,導致管不動、勸不聽,最後變成束手無策,另外過多人情與民代等不當權力介入,挫敗交通管理與執法不能落實。 行車紀錄器,行車記錄器
3.執法加嚴或改善設施的成效有限
若駕駛人不懂法,又如何期待他們會守法
若執法不公或不嚴,又如何期待沒警察沒人舉發,誰願意守法
當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的機制蕩然無存,就難以期待交通秩序
4.交通無法長遠與整體規劃
以新加坡新市政,有遠見與尊重實務專業(不是理論專業)
台灣過度政治導向,加上建國之初,相關建設與道路欠缺長遠性,使得缺乏生活圈與整體交通考量,讓交通再怎麼改善,其成效只能用個位數來論,因此除非”重建”,否則就應考量現況,並不能適用理想國家的交通經驗,但可取其適合的部分來參考。
陳站長的實際觀察提供參考:
1.高雄交通標線重複塗改頻繁
路才重鋪、線也才剛畫好,結果又要重新刨除~標線顯見規劃不夠周全與長遠,而重畫不但浪費公帑,更損害道路、增加車輛輪胎磨損與機慢車行車危險。
2.交通標示與規劃等,過於複雜,難以依循
以新增右轉專用道為例,新規劃與新的設施,為考量舊的駕駛經驗,加上沒有足夠宣導與強化標示,致使大眾難以遵守依循
3.交通規劃過於”紙上談兵”,幾個明顯的現場狀況為例:
3-1.以明誠路近民族路口(現場街景圖http://goo.gl/maps/MtQPM)為例,近路口
時,增加車道,其中標線突然轉曲線(機慢車道縮減的分隔線),這種突然由直線變曲線,在紙上可以感覺很理想,以為這樣可以疏導車輛依標線行駛,殊不知,實際情況是,若有車依循標線行駛,必然與沒看到或不遵守的車輛增加衝突機率。
另外,要遵守類似標線有一定難度,就是當車輛繁多與擁擠時,遭車輛遮蔽地上標線,根本難以辨識,也就無法看到地上標線,如何遵守這種突然變換曲線的標線。
4.機車專用道寬度不足(或一般機慢車道)
機慢車道寬度不應少於兩輛機車可以安全通過的寬度,但許多機慢車道不但狹窄,迫使機車在超車時必須變換至中間或快車道才能安全超車,這也使得機車因法律規定而變成肇事主因,但相關單位卻不能重視機車數量與路權,導致長久以來對機車騎士權力與安全的漠視。另外,當要增設路邊停車格,並未整體規劃,而是直接縮減機慢車道寬度,這寬度顯然不包含汽車開啟車門時應與機慢車保持足夠安全間隔。
5.將汽車右轉提前,並限制汽車不能在路口右轉
這設計其實很複雜,加上汽車駕駛人提前時,多不讓機車優先,導致汽車侵入機車道,必然增加機車傷亡率。
將汽車右轉提前,不知是否為了讓車流更加順暢,卻犧牲的機車安全。
6.這幾天又看到一個新規劃(斑馬線)
在高雄市五福路與中華路圓環,在圓環與周邊新增斑馬線,該斑馬線似乎不是給一般行人用,看起來應該是給停在圓環的汽車駕駛人,能夠匯集到斑馬線,走出圓環用,但該斑馬線新增後,並無任何說明標線,一旦有民眾誤導走入,以為可以直通另一路口,恐怕變成死亡陷阱~
7.機車傷亡與規則落實機制缺乏有關
以機車紅燈左轉狀況為例,高雄建國路(近輔仁路口)東往西,機車趁紅燈時左轉,險象環生~機車騎士違規紅燈左轉,其危險性不低於酒駕,但由於缺乏警力取締,加上未鼓勵違規舉發,導致民眾是看警察再考慮是否遵守交通(而且還常看到,即使有警察,民眾照樣違規),顯見違規改善機制,除了強制改善駕駛行為與觀念外,還需設置記點與更嚴謹的取消駕駛資格等配套,否則有人即使被開罰而不繳罰單,照樣騎上路。
8.交通規劃管理單位能量不足
若有充裕的時間、經費、能力,就能做更完善的事,但個人認為,許多整體性工作,必須由中央整合相關資源去做,也就是交通部去做,地方僅針對地方特有的交通再行落實與些微變更才適合~
2013.04.24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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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機車安全分享~
近一年來,裝了機車用行車紀錄器,有更多時間觀察與研究高雄機車狀況~
同時分析各角度對機車安全的影響:
1.交通規則(法規與政策)
2.交通規則之落實(交通局、交通隊、宣導、教育與行為導正等)
3.交通設施規劃與管理(包含道路、交通標示等)
4.駕駛人與行人
5.交通糾紛與事故判定(交通隊、車鑑會、司法單位)
6.其他影響(相關交通運輸業、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媒體、車輛保養維護等)
以上影響行車秩序的關鍵在於「行為人不具備交通規則常識與安全駕駛」觀念
缺乏正確觀念,就難以遵守,如同駕駛人不知「騎車遇紅燈不能越過起始線」否則可依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落實交通規則的問題:
或許政府會認為駕駛人應該都知道,但實際上卻不見改善~
由此可看出,缺乏「落實的機制」
落實的問題,就是交通安全由誰來教育、誰了導正、誰來管理
若警察能量不足,何以有時間去管理、取締數不完的交通違規
其實應該說,當今沒有「交通安全」導正規劃與落實
例如:交通違規取締是機制之一,其不代表被處罰的人因為被罰,所以行為就會導正~
但,如果將「違規累積記點」,並讓嚴重違規人,能夠因此而導正違規行為,必須用嚴格取締+記點,累計超過一定違規點數,則代表不適合駕駛,也就是應禁止其再駕駛汽機車輛,除了保護他人安全,同時也保護他自己。(雖應顧慮違規人可能以駕駛為業,但若他自不能潔身自愛,又怎能再次預防他的危險駕駛行為)
另外,警方取締能量缺乏,甚至警方對於取締過程繁瑣、包含檢舉程序亦為繁瑣,若能簡化取締程序,加上培訓各界交通安全督導、舉發志工,讓受過專業培訓又富正義感與責任心的大眾一同來捍衛交通安全,不是一舉多得嗎!
取締並非最佳方式,因此個人認為應同時做好配套,讓被取締者有選擇餘地,一是「緩處罰」,但應保證不能再犯(或減少再犯),另一則是將功贖罪(非嚴重的違規行為)
再來就是,社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要在學校落實並不是問題,可透過政策指示,請各校配合,但出社會的民眾,其駕駛行為的導正與教育,可能需要透過相關團體與區域單位來做教育、管理)
許多問題,並不是如此難以改變,但若不做,就永遠不可能改變~
「交通安全」普遍錯誤的認知是那是警察與學校的責任~
未來應透過有效的導正該觀念,讓全民一起來參與,民眾才會覺得遵守交通是自己的責任,甚至有義務去宣導與勸導他人一同遵守~
當有足夠能量加入之後,實行一段時間,必然會產生成效,當大家都習慣遵守交通之後,也就可以適度調整能量,轉移到其他需要的社會層面~
PS:當每天看到眾多機車騎士,不知其已經是「危險駕駛」,等於每天曝露在危險當中卻不自知,然而卻沒有人能夠告訴他,那樣騎車很危險~
另外一個切身經驗是,遇到大型車路霸,轉彎不但不讓,即使按喇叭也不停,只差一秒就可能被輾過,而向分局承辦人,竟回答說「他有打方向燈」,如此外行的回應,叫人又氣又無奈!(也就是警方嚴重忽略交通安全認知,並對於交通違規判定嚴重不足)
期有更多單位,除了理論與統計數據外,多多到現場觀察(特別是車站、學校、特定路段等),要發現問題,找出有效解決方案並不難~
2013.04.25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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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要件」(缺一不可)
所謂要件,就是指”必要的條件”,缺一不可!
我們知道飲食營養要均衡,不能偏重某些營養,例如只吃鈣,卻不同時補充鎂與D3,就無法完整吸收營養,而最好是完整的營養素同時補充。
同樣地,”交通安全”也有其必要條件,不能只做單一改善,而忽略了整體配合,因此過去交通安全改革一直難以產生具體成效,原因就在沒有整體同時改善必要的條件,使得設施做好,卻沒有完善宣導,讓駕駛人不知道,也就難以配合,而新設的設施,有時因為新舊認知不同,反而變成了陷阱與危險。
交通安全要件隨想:(缺一不可)
1.駕駛人:駕駛人的精神、健康等狀況因素、另外就是駕駛人對交通規則認知、安全駕駛等經驗
2.道路:道路設施等狀況
3.標示:交通標線、標誌、號誌等
4.規則:共同應遵守的交通規則
5.管理:意指完整地交通現況調查、安全教育、偏差與違規行為導正等
PS:為何說交通安全要件缺一不可,例如:新設置「右轉專用道」,民眾卻仍習慣舊的習慣,加上許多店家與消費者將車停在專用道上,反而造成更多問題與危險,這就是只有改變交通標線,卻沒有落實管理或先前完善評估,導致設置後,反而更加凌亂,徒增危險~
2013.04.26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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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件事是大家可以認同但忽略的事,那就是「事故預防」
當事故沒有發生,一切衍生出來的損害與問題,都可以避免~
以車禍為例:
因一切資源與關注點放在車禍之後,則車禍預防就沒有足夠資源投注!
車禍之後有哪些衍生的損害:
1.兩個人或兩個家庭甚至族群的衝突
2.傷亡與其衍生的醫療(健保等支出)、喪葬等
3.家庭破碎(失去親人的傷痛)
4.親人的後事處理(如子女撫育)
5.保險理賠
6.車禍警方調查
7.肇事肇事責任鑑定
8.刑民事訴訟
9.衍生社會不安或負面情緒等影響
10.衍生詐財與犯罪(因車禍無力賠償而去犯罪籌賠償)
11.導致塞車與影響疏運
眾多資源與關注在沒有實質意義的「車禍後事」,就沒有足夠資源放在事前預防,如果時間可以倒轉,相信大家就會願意花心力去挽回~那為什麼現在不去做?
該做什麼,不但可以避免車禍導致遺憾,同時減少社會損失
若以車禍損導致的社會損害數千億計,那麼每年提撥10億來強化相關單位的能量、研究、設施改善、專業培訓、獎勵交通事故預防有功等,那不是一舉多得,又不會減損社會損失,為什麼就是沒有人想到或去落實!
以當今最大財源的保險財團為例,其提撥「交通安全」基金,只不過將放在銀行的金錢(死水)拿出來強化”交通安全”能量,而這能量卻可以避免因交通事故導致的天價保險理賠支出,一舉多得,又可讓保險財團”賺錢”,為什麼這穩賺不賠的”生意”,保險業卻不去做!
陳站長:再多的金錢也難以彌補車禍造成的遺憾!「車禍預防」是交通安全首要,而落實「交通安全教育」是根本之道。
別小看「基礎」,最被忽略的,卻也是最有力量的~
關於交通視野的影響:
關於先前機車族在實際道路上的危機影片來看,或許可用幾個角度分析:
1.機車騎士,身在其中,有時甚至自己也沒有看到危機
2.公車,即使明知其有視線死角,但卻因為”工作養家”不得已才擔任公車駕駛,但其危險性與操控複雜程度、趕車壓力,或許可以想像~
3.計程車等嚴重占用,或許也是為了拚經濟,但卻可能犧牲別人的路權與安全,若有計程車代表可以提供該族群的意見,同時溝通協調,讓計程車導入較安全的駕駛範圍,或許可以雙贏~
4.其他~
昨天看到一則連結,剛好就跟「快思慢想」的概念很像
有時我們可以用Google地圖的概念,在甚麼情況下,要用什麼比例,才能看清楚,例如在開車騎車,就要用街景圖,在規劃路線與預知路線雍塞情況,就要縮小瀏覽,看更廣的範圍~
若身在街頭做研究,恐怕看不到整體的影響,而導致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因此同時了解”特寫”與”全覽”,就是為了確保用路人的實際狀況是否符合,又要顧及整體是否平衡,這些經驗,希望未來也都能夠列入改革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