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防治不能等~推廣「交通醫生」藉以診斷並改善交通問題

01.交通語言研究(由於交通行為,無法都用口語或書面文字溝通,因此可研究適合的輔助界面與溝通工具:喇叭/燈光/號誌/標誌/標線/指揮/LED/輔助…)
若不懂「交通語言」如同「交通文盲」,無法明確辨識「交通標示」、不知優先規定,如何遵守交通、如何維持秩序與順暢

02.交通安全護照(違規記點/守規表揚/福利/學習點數累積/促進交通獎勵…)

03.資源平台建置(單一窗口/緊急救援/自助/公益服務/鑑定/教育…)

04.實體資源整合(人才/故事/相關單位/案例/教材/影片…)

05.LED+短程廣播+路口感應…等運用(結合交通語言研究)
就高雄市現有的LED大型字幕設施頗多,一座造價應當不少,但留於形式,設置地點不當、許多被樹木遮擋等問題,顯示欠缺後續維護….LED若以目前的設置點來看,其實有效傳達率有限,因為車輛行駛中,不容易去觀看現有LED的字幕內容,因為停留視線不能太多秒….最佳的設置點應在路口,並結合「號誌燈」,在紅燈時,啟動LED字幕,並在倒數十秒,顯示在字幕上(並關閉原來訊息,以避免駕駛人將視線一直停留在字幕上而忽略綠燈要起步…另外在七賢路與民族路口號誌燈上的LED字幕實在太小,成效有限,而且因為字幕太小,反而影響行車安全)

06.有效改善模式研究(講座/交通博物館/小組/種子/科技輔助…)

07.資源重新調查與分配(各地做一套=浪費、整套所需分工分時分階段…)

08.一路順暢專案(密集道路巡邏,(1)錄影取締、(2)效率化的即時暢通、先勸導後累計加重開罰,確保道路暢通與安全)
另外可提供大眾舉發獎勵,但由大眾舉發之處罰可減半,以讓被舉發人能夠有改善;並且對於弱勢或不想繳交罰金之民眾,可以提供其他「社會服務」作為替代與選擇。

09.相關單位總體檢觀察輔導(密集長期觀察記錄、有效的輔導種子、回應記錄、專業「交通醫生」,CCF課輔專案參考)

10.車輛行車記錄器運用(將行車過程與車禍過程影片分類、分析,了解駕駛人行車習慣、了解實際車禍狀況)

11.相關單位預算必須提出實體改善報告(不能只有數據,要有影像及民眾提出的數據,由篩選並受過訓練民眾一起參與)

12.「安全駕駛」與「危險駕駛」之詳細列表、比較與分析

13.路障與阻礙視線巡視匯整後提供作為改善計畫(如路口安全島花叢過高阻礙視線)

14.現場擬定+立體化的概念,遠比「紙上計劃」來得切實且有效率
(現今仍有多數規劃停留於紙上規劃,欠缺現場實際狀況觀測或設施完成未加以追蹤成效,使得設施在「完工後」就沒有繼續關注與落實,等於是應付、不負責任的作法。即任何方案,應著重的不是該方案「有多好」的假象,而應重視方案實施後的「最終成效」與否)

15.「違規」不只是違規:應將違規重新定義與區分,並且調查其對於交通安全危害程度,提出具體的改善方案與處罰。
說明:過去交通環境單純且車少人好管,然而現今車多人擠,幾乎使得道路難以紓解車流,甚至經常發生車禍事故。對於其中因停車位不足,導致駕駛人任意違規停車,甚至併排停車,嚴重違害他車通行安全,特別是機慢車道被阻礙,使得機車與單車族因而車禍受害機率大大增加,因此有必要對於「違規」中的部份條款修正,如影響幾部車通行與影響數百部車通行的嚴重性差異不能以單純「違規停車」處罰就算了!而應視其嚴重性與影響交通安全,增列「可預知危險之避免行為而未避免」之刑責,即雖未發生事故,但卻使得他人陷於生命與身體有受到安危與傷害的情況,所以除了違規處罰,特增列「刑罰」與違規記點,以確保違規當事人能夠改善與警惕,否則「有錢人」罰不怕,反變成任意侵害他人的妄為者。
一般違規:以未侵害他人之違規為範圍(如:未帶安全帽、未繫安全帶等)
中度違規:即駕駛人或行為人,可能有導致他人傷亡之行為,加以輔導導正或加重處罰、增列刑罰,以確保違規當事人了解其違規之嚴重性與導致其過去偏差,並在將來能夠有更正確認知及行為。
重度違規:(即危險駕駛)並視其對於可能造成傷亡比例,加重其處罰與刑罰,且對於所屬單位若有連帶關係者,應一併受到相當之處罰,避免駕駛人屈於老闆或主管不當指派,導致必須超速、超載等違規情況。

16.號誌連鎖控制http://www.995.tw/car/?p=1680

17. 「預警系統」將是降低天災人禍的最好方式!

18.991204-交通設施缺失與違規問題:
18-01.九如路通過民族路,機車必須繞過民族路橋下之標誌(google地圖)
18-02.長谷世貿前之機慢車道、紅綠燈、安全島
18-03.民族路近建功路口前運河旁-機車逆向進入十全路
18-04.民族路-汽車必須先進入機慢車道才能右轉(google地圖)
18-05.地上標線重畫
18-06.民族地下道-燈光於白天應該全亮(瞳孔視線差原理)
18-07.機慢車逆向行駛(因為路口過長)
18-08.民族右轉九如,若車流大不應開放紅燈汽車右轉(google地圖)
18-09.安全島植栽過高影響視線
18-10.地上標線畫錯(google地圖)
18-11.汽機車趁紅燈時左轉或迴轉(google地圖)

99.12.20
19.「違規是車禍警訊」若再不重視違規,車禍仍將遽增,勿再投注過多心力於車禍發生之後,因為再多的努力都為時已晚。

20.駕駛特性:駕駛人會用以往經驗去開車,不會特別去注意「交通標誌及標線」;大部分可以注意的是號誌燈;但如果號誌燈與過去慣性不同,駕駛人仍會以過去經驗判斷而行,因此改善交通設施與推廣交通安全,強烈提醒「人有慣性與機制」,不能僅以為新設置標誌或變更設計,駕駛人就會遵守,那樣反而在初期造成更多危險與車禍,因此特殊宣導就要同時推行(一般傳統宣導不夠力,必須於新設施與新規定之路段,增設大型醒目看板,甚至於路口增設臨時宣導標示,並且持續現場觀察成效,直到相關方案修正並徹底落實與改善為止)
20-01.論證:為證明此論點,可找特定幾個路段作實驗性調查:包括跟改標誌、更改原交通看板內容(但字體、字數相同)
20-02.現況:高雄九如交流道,於高速公路旁之機車車道,由北往南行經九如路口往建國路(google地圖),該處標示複雜,騎車時不可能一個一個看,且機車又習慣性靠右車道,另外就是上橋會誤認為是上高速公路,所以許多初次經過的機車騎士,很容易騎入「迴轉車道」,當機車騎士發現時已經騎入,然後想要逆向回頭,此處車流量大、很容易造成危險。
20-03.在高雄市各路段路口均可發現最近有頗多交通標示變更,但欠缺宣導,使得許多用路人走入「違規陷阱」,如大型路口地上的轉彎虛線(google地圖)常使駕駛人進道路口後,若延虛線恐會增加與對向來車衝突危險。
20-04.進入路口增加「汽車左彎車道」,並限縮機慢車道(google地圖),該增設是美意,期望紓解路口左彎車擋住直行車,但問題是該標線在地上,若車多時根本不知道有此標線,可能導致知道的轉彎,不知道的直行而造成雙方衝突。(猶如紙上設計圖,看該圖施工,完全忽略在實際環境,必須車輛接近才能看到地上標線,因此可說是「紙上談兵」,您可以至相關有左彎車道的路段調查,即可發現此一問題嚴重)
20-05.汽車右轉專用道問題:博愛路與大中路口為例(google地圖,此一路段之右側機慢車道已改成汽車右轉專用道,機車改行中間直行車道),機車騎士習慣靠右行駛,然而許多路段已逐漸改為「右轉專用道」使得許多機車騎士擋路卻不知,造成機車騎士與汽車駕駛爆衝突,曾經因此讓汽車叭機車,遭到機車騎士辱罵或暴力。

21-100.04.02
落實「交通安全」就是要懂得交通安全規則,看似非常基礎的事情,卻往往被嚴重忽略,一但基礎沒打好,怎麼要求人民遵守交通。
(如同「交通文盲」,不知如何辨識交通語言,當然看不太懂交通標識,違規只是表面結果…)

22-100.04.19值得研究與調查的交通議題:
22-1.交通設施之規劃團隊、素質、調查過程、對交通設施當地的狀況、當地用路人習慣等調查是否確實
22-2.交通設施之標案、施工期間與施工後之監督責任、日後欠缺落實,與規劃及提案根本欠缺周全與整合(如近來新增右轉專用道)
22-3.交通設施與相關單位各自獨立運作,導致許多設施欠缺安全考量、設置地點與內容不當(如許多斑馬線起點竟設有消防栓、電桿、儀控箱等)
22-4.同樣交通違規與缺失,就是沒人理(以2011.04.19之前,在新設的右轉專用道,位於高雄市正義路近建國路口,該專用道經常被違規停放汽機車佔用,建議若確定要設置右轉專用道,請落實督導與設法改善,否則應恢復原設置)
22-5.近路口在內側車道增設「左轉專用車道」,且平行之其他車道相對縮減,致使該路段由直線改為曲線,根本枉顧正常行駛安全(即誰會按照曲線走,若按照曲線勢必與直行車輛擦撞,想必交通設置單位異想天開,紙上談兵,新設地上標線形同虛設,或說是陷阱,因為極少數車輛能夠遵守,如果說交通局要「詐財」,就多多設置這種難以遵行的交通標示,然後要求警方至該地嚴加取締,一定可以增加市府收入)
以高雄市中華路往北近七賢路口為例:http://goo.gl/maps/231e
PS:本頁面所附加連結之google地圖係之前google街景車拍攝畫面,與現在的交通標示及路況有所變更,最後應以現場為準。

23-100.04.23公共工程應設置公開資訊網站
1.路平專案與道路設施、道路標誌標線號誌等公共工程「資訊公開化與透明化」政策
2.應提供相關資訊公開,並輔助google地圖顯示,讓畫面一目了然
3.同時在地圖上設置即時回應表單,提供民眾能夠看到缺失,以最簡單方式回應,讓道路更平穩順暢與安全。
4.有關地圖資訊,應加註:工程時間、施工單位、施工監督管理單位、民眾反應缺失時間、反應狀況、改時時間與狀況、改善前後之照片或影片
公開相關維護廠商,一方面避免政府管理單位私下運作產生勾結避免,犧牲品質,一方面由大眾共同監督檢視,並做評價,讓好的工程公司,未來有更多得標機會(說到得標,應同時改善現有的工程標案機制,改採分級評比選出,讓評價等級更高的工程業者可以做出更好的道路設施品質,同時免於廠商為了得標而私下運作衍生的司法問題及犧牲施工品質)
5.相關施工單位公開並進行評價,避免私下運作的評價,同時確保評價過低的廠商(特別是偷工減料、施工不實、施工期間欠缺安全配套…)應分級提供輔導改善、若於要求期間不改善或缺失嚴重者,應停止其施工權益及營業證照,避免危害施工品質,影響他人安全。

2010.05.11
2010.05.12
2010.05.14
2010.07.17
2010.07.19
2010.12.04
2011.04.02
2011.04.19
2011.04.23更新

以上資訊為陳站長觀察與建議等備忘

後續更新以原網址為準:http://www.995.tw/car/?page_id=1378

2024/06/30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