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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on 2020/09/02 – 04:00

新聞:暖心!30K男月捐6千元助弱勢 笑回:錢夠用就好啦

「看到被幫助的人開心的笑容,心裡真的很好過!」雲林一名28歲「暖男」陳俊和,即使月薪僅3萬多元,仍每月拿出 4000 至 6000 元捐助弱勢,2 年多來已捐了 12 萬元…..


陳站長:

對社會幫助有很多種類型與方式,一個人的幫助或一群人的幫助,抑或是改善環境對整體的幫助更大?還是透過政府改革,讓社會問題變少?

有效的幫助,可以讓問題根本解決,這樣的幫助才是真正有效的。

有時,不盡然都是正面的,因為幫助會變成一種「依賴」

例如:貧困戶救濟金濫發,間接變成一種「不做事也有錢拿」的變相觀念。
但,並不是說「那就都不會發救濟金」,然後強迫貧困戶去做工~

 

要有效幫助與改善,就必須考量科學與相關技術運用~
以「馬斯洛五大需求」的概念,作為改善「社會貧困問題」政策的研究方向~

也就是貧困戶有不同狀況與類型,根據這些調查分析:
1.將完全無法自理或學習的個案,安排完全的照顧
2.可以學習的,就安排學習改善
3.先求得溫飽(基本需求),再談學習與工作
4.在溫飽後,接著就是先輔導情緒、給予安全感與信任
5.以朋友角色陪伴其走出陰影或困境
6.給予基礎工作訓練與實習
7.逐步安排工作,然後逐漸放給他做
8.放給他做,但仍持續觀察評估,在需要時接手
9.「他做的很好….但是」,指出工作狀況,然後讓他學習更多工作經驗
10.可以讓他完全自立,甚至可以幫助他人

一個有效或完善的「輔導方案」,絕對不是「單向給錢」,然後變成「慣性」,這樣的模式,間接變成社會的另一個問題與負擔,唯有讓問題根本被改善,讓個案自立是最基本要求,不但可以避免社會負擔,反而還能成為社會的助力。

 

文/陳站長 2018.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