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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鑑定資訊》

02-1

處理流程

處理流程車禍處理案例 

 

(嚴重)車禍處理案例

時間

事件狀況

備註與說明

相關文件

凌晨二點

車禍發生送醫急救

撥打110報警(自首)

 1.事後調查:對方閃紅燈、我方閃黃燈

2.路過司機將傷者送醫

3.如肇事者有撥打110

(符合自首要件)

 

當日

早上

接獲警方通知

至醫院探訪了解

可能準備製作筆錄

至事故現場照相與

相關蒐證

身份證/戶口名簿

等相關證件準備

第1天

至派出所了解經過

調查可能經過

了解是否有目擊者

準備調閱附近錄影

蒐證紀錄與影像

第2天

第7天

傷亡者家屬獲知

開始後續處理

1.傷亡者相關帳務處理

2.傷亡者其他事務處理

3.傷亡者兒女照護

4.喪葬 或照護事宜

5.相關保險理賠

6.車籍戶籍變更 

處理分工計畫書,安排處理事宜及時間表

第2天

聯絡目擊者,了解後續

準備錄音與紅包

現場狀況描述與

自製事故現場圖

第3天

先至派出所了解、另可再向交通隊洽詢

向調查之警員詢問

準備申請相關資料

(警方口述僅供參考)

根據警方口述

描繪現場圖與狀況

第4天

釐清肇事責任

肇事責任是求償、是否有肇事責任之依據

透過相關諮詢網站

透過親朋好友與專家

事發二週後向交通隊申請事故證明(見第15天)

相關交通法規

專業諮詢回覆

事故證明書

第7天

準備和解事宜

計算合理之理賠

(可先洽詢保險界親友)

根據初判提出和解金

但如果肇事責任未釐清

則不宜先行和解

強制險給付標準表

診斷證明

損害證明(如維修收據、估價單)

相關扶養證明

扣繳憑單 

第3天

第7天

有系統建立相關人員 通訊錄

相關保險連絡人

車鑑專家 、律師

交通隊、派出所

調解委員會

傷亡者親友

網友或其推薦等

相關人士通訊

該人士之簡介

第14天

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對方不同意和解金

調解申請

接獲調解出席通知

第15天

向事故當地交通隊

申請「事故證明書」 

(事故發生2週後)

事故當事人或委託

事故證明書

(勾選下列內容)

初步肇事責任分析

事故現場圖

事故現場照片

第20天

繼續洽談和解事宜

依據事故現場圖申請理賠或作為求償依據參考

初步肇事分析影印
作為求償依據

第21天

仍無法和解時

透過車鑑專家協助

將搜集與專家諮詢

付律師專家諮詢費

約六千或包紅包

最高法院判例

相關交通法規與刑法等

第22天

代撰訴訟狀,提出告訴

委託專家律師代撰6000

如需特別諮詢或現場勘查肇事重建…等

訴訟狀

傷亡證明書

除戶證明

事故現場圖

二個月內

依過失※※罪-起訴

對方判刑,逼使對方

主動出面和解

起訴書

三個月內

對方再提和解談判

撰寫與洽談和解 內容

雙方當事人、保險代表、第三見證人簽名、身分證

和解書

三個月內

至保險公司申請出險,另對方將和解金匯入家屬戶頭

準備相關文件印章

確認保險理賠手續 

理賠出險書

戶籍謄本

權益人身分證+印章

三個月內

事件告一段落

親訪致謝相關人士

相關資料存留歸檔 

有技巧的處理車禍,除了可大大縮短求償與傷害時間,並能獲得較合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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